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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粤-刘爱民

《史記》卷十 孝文本紀 第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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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-14 09:46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  【原文】
  壬子[1],遣車騎將軍薄昭迎皇太后于代[2]。皇帝曰:“呂產自置為相國[3],呂祿為上將軍[4],擅矯遣灌將軍嬰將兵擊齊,欲代劉氏,嬰留滎陽弗擊[5],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。呂產欲為不善,丞相陳平與太尉周勃謀奪呂產等軍。朱虛侯劉章首先捕呂產等。太尉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[6]。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[7]。益封太尉勃萬戶,賜金五千斤[8]。丞相陳平、灌將軍嬰邑各三千戶,金二千斤。朱虛侯劉章、襄平侯通、東牟侯劉興居邑各二千戶,金千斤。封典客揭為陽信侯[9],賜金千斤。”
  【注釋】
  [1]“壬子”,十月三日。
  [2]“車騎將軍”,漢代列將軍之一,位在大將軍之下。
  [3]“相國”,即丞相。呂產為相國在呂後八年呂後死後。
  [4]“呂祿“,呂後次兄呂釋之之子,呂後七年封為趙王。呂後死後被大臣誅殺。“上將軍”,呂後八年七月,呂祿為上將軍。上將軍為當時最高武官,握有軍權。
  [5] 矯:假託君命,假傳命令。“榮陽”,縣名,在今河南滎陽縣。
  [6]“襄平”,縣名。在今遼寧遼陽市。本書《高祖功臣侯者年表》司馬貞《索隱》雲襄平屬臨淮郡,地在今江蘇盱眙縣西北。“通”,紀通,其父紀成,以將軍隨從劉邦平定秦關中地,死於戰事,紀通襲父功,于漢高祖八年封為襄平侯。見本書《高祖功臣侯者年表》、《漢書,高惠高後文功臣表》。
  [7]“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”,以上所述大臣誅諸呂經過,詳見本書《呂太后本紀》。
  [8] 益:加。“斤”,漢代一斤約等於今天的二百五十八克。
  [9]“陽信”,劉揭封地,本為縣,在今山東陽信縣。
  【譯文】
  壬子日,文帝派車騎將軍薄昭去代國迎接皇太后。文帝說:“呂產自任為相國,呂祿為上將軍,擅自假託皇帝詔令,派遣將軍灌嬰帶領軍隊攻打齊國,企圖取代劉氏,而灌嬰留駐在滎陽不發兵攻齊,並與諸侯共謀誅滅了呂氏。呂產圖謀不軌,丞相陳平與太尉周勃謀劃奪了呂產等人的兵權,朱虛侯劉章首先捕殺了呂產等人。太尉周勃親自率領襄平侯紀通持節奉詔進入北軍。典客劉揭親自奪了趙王呂祿的將軍印。為此,加封太尉周勃食邑一萬戶,賜黃金五千斤;加封丞相陳平、將軍灌嬰食邑各三千戶,賜黃金二千斤;加封朱虛侯劉章、襄平侯紀通、東牟侯劉興居食邑各二千戶,賜黃金一千斤;封典客劉揭為陽信侯,賜黃金一千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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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漢阳信夷侯刘揭
漢家劉氏網主是也,祖居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新庵嶂下圍,現居廣東惠州惠陽淡水。
源明公第156世,邦公第82世,開七公第23世,廣東惠州嶂下麥地劉氏(八房長),肇基祖為第十一世祖尚義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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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-14 09:47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  【原文】
 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①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②。今犯法已論③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④,及為收帑⑤,朕甚不取。其議之。”有司皆曰⑥:“民不能自治,故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⑦,所以累其心⑧,使重犯法⑨,所從來遠矣。如故便⑩。”上曰:“朕聞法正則民愨(11),罪當則民從(12)。且夫牧民而導之善者(13),吏也。其既不能導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為暴者也(14)。何以禁之?朕未見其便,其孰計之(15)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請奉詔書,除收帑諸相坐律令。”
  【注釋】
  ①正:通“證”,憑證、依據。
  ②率:率領。這裡是引導的意思。
  ③論:判罪,論處。
  ④同產:指同胞的兄弟姐妹。坐之:因之而定罪。坐,指定罪。這是“連坐”,本人沒有觸犯法律,因為親人有罪而被牽連獲罪入獄。秦孝公時商鞅變法,就實行連坐之法,一家有罪,鄰伍相坐。這裡所說的情況,是一人有罪,本家成員相坐。
  ⑤收帑(nú,奴):帑,通“孥”,妻子兒女。把罪犯的妻子兒女抓來,收為官府奴婢。同時,對於衣服器物也予抄沒。秦朝有收帑法,漢代沿襲了秦朝的這一法律。
  ⑥有司:官吏。古代設官分職,事各有專司,故稱有司。
  ⑦相坐:即連坐。一人犯法,株連他人同時治罪。坐收:因犯罪而被逮捕。
  ⑧累:牽累,牽制。
  ⑨重:以為重大,感到嚴重。
  ⑩便:便利,適宜。
  (11)愨(què,確):忠厚,謹慎。
  (12)罪:判罪,懲處。當:得當。
  (13)牧民:即統治人民。《逸周書?命訓》中有“古之明王”“牧萬民”的說法。
  (14)為暴:幹兇惡殘暴的事。
  (15)孰計:仔細考慮。孰,同“熟”。
  【譯文】
  十二月,文帝說:“法令是治理國家的準繩,是用來制止暴行,引導人們向善的工具。如今犯罪的人已經治罪,卻還要使他們無罪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和兄弟因為他們而被定罪,甚至被收為奴婢。我認為這種做法很不可取,希望你們再議論議論吧。”主管官員都說:“百姓不能自治,所以制定法令來禁止他們做壞事。無罪的親屬連坐,和犯人一起收捕判罪,就是要使人們心有牽掛,感到犯法關係重大。這種做法由來已久,還是依原來的做法不加改變為宜。”文帝說:“我聽說法令公正百姓就忠厚,判罪得當百姓就心服。再說治理百姓引導他們向善,要靠官吏。如果既不能引導百姓向善,又使用不公正的法令處罰他們,這樣反倒是加害於民而使他們去干兇暴的事。又怎麼能禁止犯罪呢?這樣的法令,我看不出它有哪些適宜之處,請你們再仔細考慮考慮。”官員們都說:“陛下給百姓以大恩大惠,功德無量,這不是我們這些臣下所能想得到的。我們遵從詔書,廢除拘執罪犯家屬,收為奴婢等各種連坐的法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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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-14 09:4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  【原文】
  正月,有司言曰:“蚤建太子①,所以尊宗廟。請立太子。”上曰:“朕既不德,上帝神明未歆享②,天下人民未有嗛志③。今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禪天下焉④,而曰豫建太子⑤,是重吾不德也。謂天下何?其安之⑥。”有司曰:“豫建太子,所以重宗廟社稷,不忘天下也。”上曰:“楚王,季父也⑦,春秋高⑧,閱天下之義理多矣⑨,明於國家之大體。吳王于朕,兄也,惠仁以好德。淮南王,弟也,秉德以陪朕⑩。豈為不豫哉(11)!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,多賢及有德義者,若舉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,是社稷之靈,天下之福也。今不選舉焉(12),而曰必子,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,非所以憂天下也。朕甚不取也。”有司皆固請曰:“古者殷周有國,治安皆千余歲,古之有天下者莫長焉,用此道也(13)。立嗣必子,所從來遠矣。高帝親率士大夫(14),始平天下,建諸侯,為帝者太祖。諸侯王及列侯始受國者皆亦為其國祖。子孫繼嗣,世世弗絕,天下之大義也,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。今釋宜建而更選于諸侯及宗室(15),非高帝之志也。更議不宜。子某最長(16),純厚慈仁,請建以為太子。”上乃許之。因賜天下民當代父後者爵各一級(17)。封將軍薄昭為軹侯[18]。
  【注釋】
  ①蚤:通“早”。:“,祭禮時,神靈享受祭品香氣。
  ②歆享:“歆”,音xīn。祭祀時,祭品馨香上升,神靈享受祭品的香氣。歆,《說文》:“神食氣也。”
  ③嗛(qiè,怯):通“慊”,滿足。
  ④禪:音shàn,禪讓。把帝位讓給別人。
  ⑤豫:同“預”,預先。
  ⑥安:徐緩,慢。
  ⑦季父:最小的叔父。。古代以伯、仲、叔、季為兄弟行次,所以“季父”也用來指最小的叔父。
  ⑧春秋高:指年紀大。
  ⑨閱:經歷。
  ⑩秉:持。陪:輔佐。
  (11)“豈為”句:難道是不預先安排嗎?
  (12)選舉:挑選、舉薦。焉:相當於“之”,指有德的人。
  (13)用:因,由於。此道:指早建太子的辦法。
  (14)士大夫:將帥的下屬。柯維騏《史記考要》:“《周禮》師帥皆中大夫,旅帥皆下大夫,卒長皆上士,兩司馬皆中士,兩皆統於軍將,故曰士大夫。”
  (15)釋:放棄,拋棄。更:改變。
  (16)子某:指文帝的長子啟,即後來的漢景帝。史官為了避諱,用“某”字代替“啟”。《漢書?文帝記》作“啟”。按:劉啟本為文帝中子,因兄長皆死,此時他最長。
  (17)代父後者:意思是做父親的繼承人。
  [18]“軹”,音zhǐ,薄昭封地,本為縣,在今河南濟源縣南。
  【譯文】
  正月,主管大臣進言說:“及早確立太子,是尊奉宗廟的一種保障。請皇帝確立太子。”皇帝說:“我的德薄,上帝神明還沒有欣然享受我的祭品,天下的人民心裡還沒有滿意。如今我既不能廣泛求訪賢聖有德的人把天下禪讓給他,卻說預先確立太子,這是加重我的無德。我將拿什麼向天下人交待呢?還是緩一緩吧。”主管大臣又說:“預先確立太子,正是為了尊奉宗廟社稷,不忘天下。”皇帝說:“楚王是我的叔父,年歲大,經歷見識過的道理多了,懂得國家的大體。吳王是我的兄長,賢慧仁慈,甚愛美德。淮南王是我的弟弟,能守其才德以輔佐我。有他們,難道還不是預先做了安排嗎?諸侯王、宗室、兄弟和有功的大臣,很多都是有才能有德義的人,如果推舉有德之人輔佐我這不能做到底的皇帝,這也將是國家的幸運,天下人的福分。現在不推舉他們,卻說一定要立太子,人們就會認為我忘掉了賢能有德的人,而只想著自己的兒子,不是為天下人著想。我覺得這樣做很不可取。”大臣們都堅決請求說:“古代殷、周立國,太平安定都達一千多年,古來享有天下的王朝沒有比它們更長久的了,就是因為採取了立太子這個辦法。確立繼承人必須是自己的兒子,這是由來已久的。高帝親自率領眾將士最早平定天下,封建諸侯,成為本朝皇帝的太祖。諸侯王和列侯第一個接受封國的,也都是成為他們各自侯國的始祖。子孫繼承,世世代代不斷絕,這是普天之下的大原則,所以高帝設立了這種制度來安定天下人心。現在如果拋開應當立為太子的人,卻從諸侯或宗室中另選他人,那就違背高帝的本意了。另議他人是不合適的。陛下的兒子啟最大,純厚仁愛,請立他為太子。”文帝這才同意了。於是賜給全國民眾中應當繼承父業的人每人一級爵位。封將軍薄昭為軹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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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-14 09:48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  【原文】
  三月,有司請立皇后。薄太后曰:“諸侯皆同姓①,立太子母為皇后。”皇后姓竇氏②。上為立後故,賜天下鰥寡孤獨窮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兒九歲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數③。上從代來,初繼位,施德惠天下,填撫諸侯四夷皆洽歡④,乃循從代來功臣⑤。上曰:“方大臣之誅諸呂迎朕,朕狐疑,皆止朕,唯中尉宋昌勸朕,朕以得保奉宗廟。已尊昌為衛將軍,其封昌為壯武侯[6]。諸從朕六人,官皆至九卿[7]。”
  【注釋】
  ①“諸侯皆同姓”二句:《索隱》:“謂帝之子為諸侯王,皆同姓。姓,生也,言皆同母生,故立太子母也。”
  ②竇氏:本是文帝之妾,此時文帝正妻已死。竇姬,最初隨侍呂後,後來為代王姬妾,景帝時為竇太后。事詳本書《外戚世家》、《漢書,外戚傳》。
  ③鰥寡孤獨:老而無妻叫作“鰥”,老而無夫叫作“寡”,幼而無父叫作“孤”,老而無子叫作“獨”。這裡“鰥寡孤獨”是泛指失去依靠,需要照顧的人。已:通“以”。
  ④填撫:鎮撫,安撫。填,通“鎮”,安定。四夷:古代對中原地區以外四方少數民族的總稱。
  ⑤循:安撫,慰問。
  [6] “壯武”,宋昌封地,本為縣,在今山東即墨縣西北。
  [7]“九卿”,漢代九卿為太常(初稱奉常)、光祿勳(初稱郎中令)、衛尉、太僕、廷尉、大鴻臚(初稱典客、大行令)、宗正、大司農(初稱治粟內史、大農令)、少府。
  【譯文】
  三月,主管大臣請求皇帝封立皇后。薄太后說:“皇帝的兒子都是同母所生,就立太子的母親為皇后吧。”皇后姓竇。文帝因為立了皇后的緣故,賜給天下無妻、無夫、無父、無子的窮困人,以及年過八十的老人,不滿九歲的孤兒每人若干布、帛、米、肉。文帝由代國來到京城,即位不久,就對天下施以德惠,安撫諸侯和四方邊遠的部族,使各方面的上上下下都融洽歡樂,於是慰問從代國隨同來京的功臣。文帝說:“當朝廷大臣誅滅了諸呂迎接我入朝的時候,我猶疑不定,代國的大臣們也都勸阻我,只有中尉宋昌勸我入京,我才得以事奉宗廟。前已提拔宋昌為衛將軍,現在再封他為壯武侯。另外隨我進京的六個人,都任命為九卿。”
漢家劉氏網主是也,祖居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新庵嶂下圍,現居廣東惠州惠陽淡水。
源明公第156世,邦公第82世,開七公第23世,廣東惠州嶂下麥地劉氏(八房長),肇基祖為第十一世祖尚義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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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-14 09:48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  【原文】
  上曰:“列侯從高帝入蜀、漢中者六十八人皆益封各三百戶[1],故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潁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[2],淮陽守申徒嘉等十人五百戶[3],衛尉定等十人四百戶[4]。封淮南王舅父趙兼為周陽侯[5],齊王舅父駟鈞為清郭侯。”[6]秋,封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。[7]
  人或說右丞相曰[8]:“君本誅諸呂,迎代王,今又矜其功[9],受上賞,處尊位,禍且及身[10]。”右丞相勃乃謝病免罷[11],左丞相平專為丞相。

  【注釋】
  [1]“蜀、漢中”,都是秦郡.蜀在今四川中部,治所在成都(今四川成都市)。漢中在今陝西秦嶺以南以及湖北西北部,治所在南鄭(今陝西南鄭縣)。項羽殺死秦王子嬰後,自立為西楚霸王,分封天下,劉邦被立為漢王,封給巴(今四川東部)、蜀、漢中地。
  [2]“潁川”,秦郡,漢代沿置,轄地在今河南登封縣、寶豐縣以東,尉氏縣、郾城縣以西,密縣以南,舞陽縣、葉縣以北。治所在陽翟(今河南禹縣)。“守”,郡守,負責全郡政務和軍事。“尊”,史書未載其姓,全書僅此一見。
  [3]“淮陽”,漢高祖十一年置淮陽國,惠帝時改為郡,轄有今河南淮陽、扶溝、太康、柘城、鹿邑等縣地。治所在陳縣(今河南淮陰縣)。“申徒”,亦作“申屠”,是複姓。“申徒嘉”,早年隨從劉邦擊項羽、黥布,惠帝時為淮陽郡守,文帝時先後為御史大夫、丞相,封故安侯,卒于景帝二年。事蹟詳見本書《張丞相列傳》所附《申屠嘉列傳》、《漢書?申屠嘉傳》。
  [4]“衛尉”,秦官,漢代沿置,負責統領南軍守衛宮殿,為九卿之一。西漢皇帝居未央宮,衛尉率衛士守衛,所以有未央衛尉之稱。皇后居長樂宮,又有長樂衛尉。“定”,姓不詳,本書只此一見。《漢書?文帝紀》《百官公卿表》皆作“足”。二字形近,必有一誤。
  [5]“趙兼”,淮南王劉長母親的弟弟,文帝元年封周陽侯,六年因罪被奪去封邑。其子由,改姓周 陽,為武帝時著名的酷吏。事蹟散見本書《惠景間候者年表》、《酷吏列傳》等篇。趙兼封地周陽本為聚邑,在今山西聞喜縣東北。
  [6]“駟鈞”,文帝元年封為清郭侯,六年 即因罪被奪去封邑。事見本書《惠景間侯者年表》、《漢書?外戚恩澤侯表》。“清郭侯”,本書《惠景間侯者年表》作“清都侯”,《漢書,文帝紀》作“靖郭侯”。裴駟《集解》引如淳雲:“清,音靜。”與“靖”音同字通。“都”為誤字。戰國齊有靖郭邑,在今山東滕縣境,清郭或即其地。
  [7J“常山”,漢高祖三年置常山郡,轄有今河北中部、山西東部和中部。治所在元氏(今河北元氏縣西北)。呂後元年,封劉不疑為常山王,不久劉不疑卒,呂後二年改封劉山為常山王,四年又改封劉朝為常山王。在這一短暫時期,常山郡一度改置為國。“丞相”,漢代制度,諸侯王國也設置丞相,統率王國眾官。景帝中五年,改丞相曰相。這裡所說的“常山丞相”,當是指呂後時期的常山王丞相。“蔡兼”,早年曾以縣令身份隨從劉邦。據本書《惠景間候者年表》和《漢書?高惠高後文功臣表》,蔡兼封侯後十四年卒。“樊”,縣名,在今山東兗州市西南。
  [8]“說”,音,勸說,告誡。
  [9]“矜”,音jǐn,自我誇耀,自尊自大。
  [10] 且:將要。
  [11]謝病:稱病辭職。
  【譯文】
  文帝說:“當年跟隨高帝進入蜀郡和漢中的列侯六十八人,都加封食邑三百戶;原先官祿在二千石以上曾跟隨高帝的穎川郡守劉尊等十人,各賜封食邑六百戶;淮陽郡郡守申徒嘉等十人,各賜封食邑五百戶;衛尉定等十人,各賜封食邑四百戶。封淮南王的舅父趙兼為周陽侯,齊王的舅父駟鈞為清郭侯。”秋天,封原常山國的丞相蔡兼為樊侯。
  有人勸說右丞相道:“您原先誅殺諸呂,迎立代王;如今又自誇功勞,受到最高的賞賜,居於尊貴的地位,災禍就要落到您頭上了。”於是右丞相周勃就推說有病而免職,由左丞相陳平一個人專任丞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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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-14 09:5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  【原文】
  二年十月,丞相平卒,複以絳侯勃為丞相。上曰:“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餘,各守其地,以時入貢,民不勞苦,上下歡欣,靡有遺德①。今列侯多居長安,邑遠②,吏卒給輸費苦,而列侯亦無由教馴其民③。其令列侯之國,為吏及詔所止者,遣太子。”
    【注釋】
  ①靡:無,沒有。遺德:失德,不道德。《漢書?文帝紀》“遺”作“違”。
    ②邑遠:指列侯的封邑離長安遠。
    ③無由:無法,無從。馴:同“訓”,教導。
  【譯文】
  文帝二年(前178)十月,丞相陳平去世,又用絳侯周勃為丞相。文帝說:“我聽說古代諸侯建立國家的有一千多個,他們各守封地,按時入朝進貢,百姓不覺勞苦,上下歡欣,沒有發生不遵守道德的事情。如今列侯大都住在長安,封邑離得又遠,要靠官吏士卒供應運輸給養,既浪費又辛苦,而這些列侯也無法教導和管理封地的百姓。命令列侯回到各自的封國去,在朝廷任職和詔令所准許留下的諸侯,要派太子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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